9 月 5 日,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处以近 30 亿欧元(约合 35 亿美元)的罚款,理由是谷歌通过不正当手段让自家广告交易平台获得竞争优势,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欧盟要求其立即终止相关行为。
这一处罚随即引发美国方面的强烈反应。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表态称,若此类情况持续,他将被迫启动 “301 条款” 程序,以废除这些针对美国纳税企业的不公平罚款。特朗普还提到,谷歌此前已在所谓 “虚假索赔和指控” 中支付了 130 亿美元,而苹果公司更是被欧盟 “榨取” 了 170 亿美元的补缴税款和罚款,他直言 “苹果应该拿回他们的钱”。
特朗普威胁动用的 “301 条款” 源自美国《1974 年贸易法》,是美国处理贸易争端的重要单边工具。根据该条款,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定外国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损害美国商业利益时,可发起调查并采取包括加征关税、限制进口等报复性措施,总统在这一过程中拥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不过分析指出,相关调查流程通常需持续数月,期间会经历调查取证、双边谈判等多个环节。
此次风波背后,是美欧贸易关系的微妙现状。几周前,特朗普政府刚与欧盟敲定一项贸易协议,但协议仍对大多数欧洲产品保留 15% 的关税,对汽车的关税更是更高。长期以来,特朗普对欧盟通过数字税监管科技公司并施加罚款的做法心存不满,此次以关税相威胁,无疑让本就充满挑战的美欧经贸关系雪上加霜。
值得关注的是,在发出上述威胁的前一天,特朗普还在白宫宴请了包括谷歌首席执行官桑达尔・皮查伊在内的多位科技行业高管。此前美国法院裁决谷歌不必出售 Chrome 浏览器后,皮查伊曾公开感谢特朗普政府的 “建设性对话”,这也让此次贸易摩擦更添政企互动的复杂色彩。
从事件本质来看,这一摩擦折射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中的深层矛盾。欧盟对科技巨头的处罚基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监管逻辑,近年来依据《数字市场法案》等法规对苹果、Meta 等企业的处罚,均旨在规范平台经济行为;而美国则将企业利益与国家贸易政策深度绑定,试图通过 “301 条款” 这一单边工具干预他国监管进程。
但需明确的是,“301 条款” 的单边主义属性与 WTO 多边贸易规则存在根本冲突。历史上欧盟曾就该条款向 WTO 申诉,虽认定其 “初步违反” 规则,但因缺乏有效约束机制不了了之。这种 “以关税施压” 的做法若持续,不仅会加剧美欧贸易对抗,更可能破坏全球数字经济的治理秩序。科技巨头的跨境经营需要兼顾市场公平与创新活力,而解决监管分歧的正道应是通过多边协商建立统一标准,而非动辄以贸易制裁相威胁。在全球经济紧密相连的今天,对抗只会两败俱伤,对话协商才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