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办公厅2月11日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更开放、高效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并特别鼓励更多民营企业深度参与。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意见设定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所有类型电源以及除保障民生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都要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成熟完善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步提升。
意见在机制设计上推出多项创新:逐步实现各层级市场从“各自独立报价、独立交易”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鼓励相邻省份探索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同时明确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市场品种之间的衔接规则。

为更好支持新能源并网和消纳,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措施,以满足出口导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绿色电力需求。此外,还明确在条件成熟时探索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为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价格机制条件。
在民营企业参与方面,意见重点支持以民营资本为主的新型主体(如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更灵活地进入市场交易,同时引导这些主体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另外,针对目前由电网代理购电的中小工商业用户,意见首次提出逐步推动除保障性用户外的所有电力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实现更广泛的市场覆盖。
这个政策方向总体上是积极且必要的,体现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从“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向更深层次市场化迈进的决心。
首先,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助于打破省间壁垒,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当前中国电力市场仍以省级为主,跨省交易存在较多行政和机制障碍,导致新能源富集地区(如西北)电力有时“发得出、送不出、用不上”。通过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和省间市场融合,可以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对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尤其关键。
其次,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别是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领域,是一个很务实的信号。中国新能源装机已全球第一,但储能、灵活调节资源仍相对不足,而这些领域投资大、周期长、技术迭代快,民营资本天然更有动力和效率。政策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完善交易规则、引导理性投资,既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又试图避免过去一些领域出现的无序扩张和产能过剩,体现了“放活”与“管好”的平衡。

另外,把中小工商业用户逐步纳入直接交易,也有利于价格信号更真实传导,让终端用户更直接感受到市场波动,从而激励节能和需求侧响应,长远看有助于电力系统整体效率提升。
当然,落实过程仍面临挑战:一是如何确保电网公平开放,避免歧视性调度;二是新能源间歇性带来的系统稳定问题,需要容量机制、辅助服务市场等同步完善;三是绿电溯源、多年期合同等新机制的实际执行效果,还需在实践中不断调试。
总体而言,这份意见释放了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强烈信号,与中国“双碳”目标高度契合。如果能稳妥推进,将显著提升电力系统的经济性、绿色性和韧性,对能源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都有深远正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