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针对黄金税收的最新公告,该政策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直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核心内容聚焦于标准黄金交易的增值税豁免,旨在优化黄金市场的税收环境。具体而言,对于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进行的标准黄金交易,卖出方在规定期限内可免征增值税。这项调整延续了以往对场内交易的优惠措施,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实物交割环节的处理规则。
与原有政策相比,新规在免税范围上保持连续性,但对实物交割进行了更精确的分类管理。如果交易未涉及实物出库,交易所整体免征增值税;若发生实物交割,则根据黄金用途分为投资性和非投资性两类。对于投资性用途,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买入方可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后续销售时需按规定缴税,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于非投资性用途,则直接免征增值税,买入方收到普通发票,并可按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在后续销售中开具专用发票。

相比之下,非交易所渠道(如银行柜台或金店)销售投资金条或黄金制品时,卖方仍需承担13%的增值税负担,这一成本通常通过价格转嫁给买方。这凸显了交易所渠道在税负上的显著优势。专家分析认为,此举旨在更好地区分黄金的金融属性与商品属性,强化场内交易的规范性和吸引力,而对场外销售未作调整。总体而言,中国黄金税收支持力度已超越国际主要市场水平,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
对个人黄金投资渠道的影响
政策生效后,个人投资者在选择渠道时需权衡税负与便利性。通过交易所交易黄金,继续享受增值税免征待遇,整体成本较低,尤其适合长期持有或大额投资群体。ただし,交易所参与需满足开户门槛,且交易过程相对专业化。相反,非交易所渠道的黄金价格已内置增值税,税负较高,更适用于对便利性优先的普通消费者。
在持有与转让阶段,个人转让非标准黄金(如金饰或少量金条)通常免征增值税,除非涉及经营性或高频交易行为。此外,转让所得需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实际征管较为宽松。专家指出,新规可能推动资金向交易所倾斜,特别是通过银行代理的黄金积存或ETF产品,以兼顾税优与易操作性。场外实物黄金的投资需求或将减弱,形成市场分化。
对于普通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等实物黄金,新规的影响相对有限。饰品零售价已包含13%的增值税(由商家缴纳)和5%的消费税(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者支付时为价税合一,无需额外感知税负。该政策未触及饰品税收框架,因此不会直接改变购买行为。
不过,间接效应值得关注。若投资需求集中于交易所,可能导致场外黄金供给紧缩,推高原料成本,从而传导至饰品终端价格。消费者在选购时,应结合整体金价走势,理性择时。总体上,新规维护了消费品的税收稳定性,但市场动态变化可能带来价格波动。
从我的角度来看,这项政策确实会对黄金价格产生影响,主要通过供需结构的调整实现。税负差异将引导更多资金流入交易所渠道,提升场内流动性并可能推高相关价格;同时,场外渠道需求受抑,供给收缩或导致价格承压。长期而言,这种规范性调整有助于市场透明化,但短期内可能放大价格波动,尤其在全球金价不稳的背景下。投资者需密切监测政策执行效果,以评估其对整体黄金市场的持续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