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案9月24日出现突破性转机,美国司法部与孟晚舟达成延后起诉协议(DPA),并且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拿大法院随即终止引渡程序,免去孟晚舟所有保释条件将她释放,她可以自由离开加拿大。
孟晚舟获释后来到法庭外发表讲话,用中英双语感谢了社会各界对她一直以来的支持,这也是孟晚舟在温哥华被拘押1000多天后,首次解除脚铐出现在公众面前。
她表示这一段混乱的时间颠倒了她的人生,但是黑暗当中总有一线光明,永远不会忘记世界各地民众给她的祝福。
身处加拿大的孟晚舟离开温哥华住所的时候神色轻松,她当天以视频的方式出席美国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的庭审。孟晚舟否认银行欺诈、电汇欺诈以及共谋罪,但是美国检方随即表示,跟孟晚舟方面达成了延后起诉协议。只要孟晚舟遵守协议所有条件,美国司法部将在明年12月,也就是孟晚舟被捕4年之后撤销案件,法官接纳协议,孟晚舟以个人担保的方式获释。美方随后通知加拿大司法部长正式撤销引渡要求,孟晚舟代表律师表示很高兴达成协议,并且认为撤销这一充满偏见的起诉是完全可以预料的,孟晚舟将回家与家人团聚。预计今天她将会返回中国。
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达成的延后起诉协议(DPA)到底是个啥?
孟晚舟案,汇丰银行的身影频频出现。汇丰近年多次被指控资助洗钱案和违反美国制裁,最后都是以DPA的模式解决。
2019年12月10日,汇丰旗下的总部位于日内瓦的HSBC Private Bank (Suisse) SA (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一项DPA。该DPA协议考察期定为3年,如汇丰在期限内表现良好(to demonstrate good conduct),或者证明自己改正过往行为,指控3年后可被撤销,直接结案。
根据美国司法部网站当时的公告,汇丰私人银行承认在2000年至2010年期间与自己的雇员、第三方和全资受托人以及美国客户串谋:欺诈美国税款;逃税;提交虚假的联邦纳税申报表。2002年,该行大概有720个总价值超过8亿美元的美国客户关系未予申报,截至2007年,该私人银行的美国客户有12.6亿美元的资产未向美国税务机关申报。即使在美国司法部2008年左右开始调查包括瑞银在内的瑞士银行业的行为后,汇丰瑞士私人银行的一些银行家仍在继续帮助美国客户逃税。
作为协议的一部分,汇丰支付民事和刑事罚款总计1.92亿美元,并承认帮助美国客户向税务机关隐瞒逾10亿美元资产。其中包括没收7,200万美元非法活动所得,向美国国税局(IRS)赔偿6,100万美元,以及6,000万美元罚款。
美国司法部当时表示,罚款数额考虑了汇丰瑞士“主动交代其行为”和配合调查人员。美国司法部称,根据DPA协议条款,汇丰私人银行将“全力配合”美国司法部税务司(Tax Division)和国税局的调查。该协议还要求汇丰私人银行果断揭露美国可能事后才会揭发的、和美国账户相关的信息。
分析认为,这份协议实质上结束了针对该汇丰私人银行在2000年至2010年期间活动的、长达数年(2008年至2019年)的调查。
渣打银行也因涉嫌与伊朗洗钱等原因而与美国签署DPA。
2018年1月18日,汇丰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另一项DPA。根据汇丰的供述,其交易员在2010年3月还实施了另一起外汇操纵行为,使公司从中获利约3,840万美元。依据DPA的约定,汇丰同意支付约6,310万美元的刑事罚金。汇丰还同意继续与美国司法部和其他外国当局就任何正在进行的相关调查与诉讼开展合作,并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合规计划。
汇丰并非唯一
美国司法部数据显示,除了汇丰银行外,很多国际大型金融机构相继因为违反美国经济制裁政策与帮助非法机构洗钱等原因被罚,而很多银行也会选择同美国监管机构签署DPA,化解指控,包括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 N.A.)和美国合众银行(U.S. Bancorp)。
2019年4月9日,总部位于伦敦的渣打银行同司法部达成协议,同意延长双方签订的DPA至2021年4月,并支付罚金10亿美元。该案件源自美国于2001至2007年就渣打银行违反处理伊朗款项而提出的指控。
2012年12月10日,渣打银行同司法部签署一项DPA达成和解,承认其在2001至2007年曾替伊朗客户通过美国进行数十亿美元交易,同意交付6.67亿美元的罚金,同时同意美国司法部委任的监督员监控渣打内部操作,以防止渣打再次违规。该协议在2014年、2017、2018年都有延长。
2013年10月29日,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N.A.)与美国司法部签署 DPA,承认参与操纵Libor和其他基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并同意支付3.25亿美元的罚金。
2018年2月21日,美国合众银行(U.S. Bancorp)和其子公司美国国家银行(USB)同司法部签署DPA,承认反洗钱控制不力以及制裁合规风险管控不善,同意支付罚金6.13亿美元。
要知道的是,DPA一旦被签署,一般不会被撤销,只会达成延长协议。比如,渣打银行的DPA便多次延长,美国从中也可以继续开出罚金。2014年2月,美国司法部、美联储、财政部和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也与渣打银行达成和解,渣打对这四个机构支付的罚金为3.27亿美元。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DPA也是美国联邦政府“创收”的一种特有方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其他监管机构也倾向于通过DPA化解一些民事诉讼。
2019年11月13日,上任不到1年的美国司法部长巴尔致信美国联邦通信委员,称华为和中兴构成安全威胁,都“不可信任”。他在2020年开始和国务卿蓬佩奥一道发表演讲,发起对华科技“冷战”。
汇丰银行同司法部签署5年DPA时,《纽约时报》一篇报道就指出,汇丰银行洗钱案只不过是美国金融机构中针对黑钱的地毯式调查中的一部分,早在2010年,美国司法部门的刑事庭(criminal division)就成立了反洗钱特别小组(Money-laundering task force),从不同银行手中获得了超20亿美元的罚金。而此5年DPA对汇丰的罚金基本上将该小组所得罚金加倍。汇丰2012年业绩报告,全年税前利润206亿美元,跌6%,低于市场预期,这主要也是由于巨额罚款导致。
当然,美国最大的一张银行罚单是针对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us)。2014年6月,美国司法部及其曼哈顿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美联储、美国财政部、NYDFS以及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等五个机构,对法国巴黎银行处以89.7亿美元巨额罚款,不过方式是签署了一份书面认罪协议。
事实上,这种“美式庭外和解”也以一次次案例道出了一个真相:如果你是一个大企业,你就会明白是谁在运营世界上获利最多的敲诈勒索生意——即便是意大利的黑手党也不如美国监管体系贪得无厌。他们的套路非常简单:找到一家可能行为不当的企业;威胁其管理层“美国可以令该公司无法经营”,最好辅以刑事指控;强迫这家公司用股东的钱交付巨额罚款,以达成旨在最终撤销这些指控的庭外和解。然后,再寻找下一个目标。
DPA这样的安排,是监管机构和当事企业直接内部达成的协议,越过了美国的司法体系,法院即便介入也难推翻DPA。这是因为监管机构(及相关政治势力)往往有更多裁量权。更何况,法庭诉讼不但成本高、耗时长,而且因此引发客户流失、声誉下滑、股价下跌以及后续的来自美国司法部的进一步监管,都会迫使当事方和美国监管机构签署DPA。
这是美国监管及执法体系的“长臂法则”,这世上也只有美国政府能够以这种方式施以这种程度的监管。毕竟,美国有它的终极武器:美元体系和世界警察的身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