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两份公告,宣布将20家日本实体新增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另20家列入关注名单。这是中国自今年1月6日全面禁止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及军事用途出口后,继2月24日首次启用“两个名单”机制之后的又一次政策升级。
中方将此举定位为依据《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特定主体采取的精准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
列入该名单的实体,出口经营者原则上不得出口两用物项,境外组织和个人也不得将中国原产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必须立即停止。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须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今年1月6日,中国已全面禁止两用物项用于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及任何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最终用户。2月24日首次对特定实体实施“两个名单”制度。本次进一步扩大名单,中方表示是因日本在被列入后“仍不思悔改”,反而加速推动再军事化,部署进攻性武器,并在境外进行相关活动。
中国商务部强调,此次措施完全正当、合理、合法,针对的是少数日本实体和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企业完全无需担心。希望日本“迷途知返”,改变错误行径,回到正确轨道。
措施的实际影响
两用物项涵盖既可民用也可军用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如先进材料、电子元器件、软件、制造设备等)。管控名单实施近乎全面禁止,关注名单则通过提高许可门槛、强化尽职调查和最终用途承诺,显著增加合规成本与不确定性。
这些实体多集中于日本防卫研究、航空航天、精密制造、核燃料及电子系统等领域。短期内可能直接影响相关项目的供应链稳定性与研发进度;中长期则可能推动日本加速本土替代、与美欧供应链重组,或进一步刺激其国防产业自主化努力。对中日整体经贸而言,官方虽强调“有限影响”,但技术与高附加值领域合作空间将进一步收窄,区域产业链“碎片化”风险上升。

这一轮名单扩容,是中日安全困境在经济工具层面的又一次显性化体现。
中国视角有其逻辑自洽性:日本防卫政策近年出现明显调整(防卫费大幅增加、远程打击能力开发、集体自卫权解禁等),叠加历史认知分歧,被视为对地区稳定的潜在挑战。使用出口管制这一合法工具进行精准反制,与美国长期以来的实体清单实践在形式上具有对称性,属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战略回应。
然而,日本视角同样有现实基础。其安全政策转向主要源于对中国军力快速现代化、灰色地带行动以及台海紧张态势的战略焦虑,以及朝鲜核导威胁的叠加。单纯用“新型军国主义”这一带有强烈历史情感色彩的标签来定义,容易陷入叙事对立,反而强化日本国内“正常国家化”的正当性论述。
客观而言,双方都陷入典型的“安全困境”循环:一方自认为的防御性举措,在对方看来就是进攻性威胁,导致军备与经济工具的双重升级。出口管制虽然是主权国家维护安全的常规手段,但若成为常态化、扩大化的施压工具,最终往往是双输——日本相关企业研发与生产受阻,中国部分产业链也会失去稳定的合作对象和市场,尤其在精密制造、电子系统、特种材料等领域,日本仍保有全球竞争力。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名单制裁难以触及中日关系中最核心、最棘手的结构性矛盾:历史问题、领土争端(钓鱼岛)、中国台湾地区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互信缺失。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持续的高层战略对话、危机管控机制,以及对经济相互依存这一“稳定器”的审慎维护来逐步缓解,而非仅靠单边清单和舆论施压。
从长远看,东亚的和平与繁荣符合包括中日在内的各方根本利益。希望双方都能超越零和思维,在共同应对老龄化、气候变化、供应链韧性、公共卫生等非传统安全议题上拓展合作空间,同时建立更有效的安全对话渠道,防止误判螺旋式上升。否则,技术脱钩与经济碎片化的成本,最终将由两国企业和民众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