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4亿罚款后,贾跃亭被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4月13日发布了贾跃亭、杨丽杰等5名责任主体的市场禁入决定,因乐视网连续十年财务造假,时任董事长贾跃亭、财务总监杨丽杰在推动乐视网上述发行事项及涉及的财务造假事项中发挥了组织、策划、领导、实施作用,在财务造假中,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的手段,造假金额巨大,未勤勉尽责,在报送、披露的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是乐视网欺诈发行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禁入决定披露的细节,贾跃亭多次违背承诺,原本26亿元减持款借予上市公司的承诺,仅有6.3亿元留在了乐视网,其余去向贾跃亭控制账户。不仅如此,乐视网从贾跃亭处发生多次借款,均被频繁抽回。
2010年乐视网上市后,除利用自有资金循环和串通“走账”虚构业务收入外,还通过伪造合同、以未实际执行框架合同或单边确认互换合同方式继续虚增业绩。
具体的操作方式是,虚构广告业务确认收入,在没有资金回款的情况下,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虚增业务收入和利润。后续通过无形资产冲抵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相应虚计成本和利润。
继续通过虚构与第三方公司业务,通过贾跃亭控制银行账户构建虚假资金循环的方式虚增业绩。通过第三方公司虚构业务确认收入,同时通过贾跃亭控制的银行账户构建部分虚假资金循环和记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方式虚增业绩。
通过与客户签订并未实际执行的广告互换框架合同或虚构广告互换合同确认业务收入,虚增业绩。利用广告互换合同,以只计收入或虚计收入但不计成本的方式虚增业绩。
乐视网上述连续10年虚增业绩的行为致使其报送和披露的 IPO 招股说明书、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随着乐视网十年财务造假更多细节遭曝光,监管对乐视网、贾跃亭等直接负责人员的处罚也逐步落实。
4月12日,北京证监局对乐视网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涉及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其中决定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1亿元,对时任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合计罚款2.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