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币圈重头项目亦来云(Elastos,ELA)和加密货币交易所火币的创始人惹上官司了,因为其I-C-O的投资者们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指控他们未经授权进行证券销售。
一份泄露的传票文件显示,这些投资者要求纽约最高法院传唤亦来云基金会及其团队成员,以及火币及其美国合作伙伴火币美国(HBUS),回应他们的申诉。原告提请的一场集体诉讼称, 上述公司于2018年发布I-C-O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第5条,该条规定要求所有销售产品都必须先在美国证交会注册。
传票称,这种代币发行属于未经注册的美国证券销售。该I-C-O的销售前提是:它们是一项投资,随着亦来云逐步开发其生态系统和用户需求的增长,其价值也会水涨船高。

亦来云宣传海报
起诉文件称,不管是亦来云,还是火币,都未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该I-C-O。他们的白皮书将此款代币描述为公用事业代币,用于交易和交换其区块链的价值以及支付网络费用。他们鼓励持有人参加为期三年的锁定期,以获得6%的资产回报率;该项目宣称它将于10月结束该销售计划。
原告认为,「被告方肆无忌惮地无视完善的美国证券法,特别是没有向证交会进行注册。」传票上详细写道:
被告没有按照法律要求,以经纪人或交易商的身份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以合法销售证券。
亦来云最初在中国推出,目标是建立一个「区块链驱动的智能万维网」。其I-C-O于2018年1月开始销售,最后总共售出了200万个代币。虽然来自中国的投资者无权参加,但对美国公民没有这样的限制。

亦来云创始人陈榕
该公司创始人陈榕向Crypto Briefing证实,其基金会确实收到了传票,并将对这些指控提出异议。他说:
2019年1月31日,纽约州最高法院向我方基金会和部分高层(亦来云为被告方)发出了所谓的集体诉讼传票。
诉讼的目的是,原告代表在美国购买我公司代币的个人提起诉讼,指控我公司发行的代币属于未注册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第12[a][1]条。我方认为,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是没有根据的,并将积极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