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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应该停止说CEO有义务「回馈」社会?
2021年10月10日 01:00    本文来自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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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  雅各布·希巴德  译:禅心云起 编:瑞秋的春天


成功商人、企业家和名人谈论他们为“回馈”社会所做的事情,或者他们如何觉得有必要“回馈”,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例如,All-Access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凯莉·理查兹(Kelli Richards)在2017年《公司》(Inc.)杂志的一篇文章中指出:

“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和个人有责任环顾四周,向那些没有那么走运的人提供慈善援助——以实现更大的善。”

对于企业家和成功的个人来说,参与慈善事业当然是值得称赞的,但认为成功的创新者需要“回馈”来实现更大的善的想法是错误的,最终是不道德的。

首先,“回馈”这个短语意味着某些东西起先是被夺走的。它把成功企业家描绘成一个索取者,他们通过自己的成功剥夺了属于我们的东西,因此必须归还。这完全不符合事实。

在一个讲法治的市场经济社会,个人权利得到保障,财富或成功并不靠抢夺,而是通过互惠互利的贸易自愿给予的。创新者创造产品、提供服务,我们,消费者,认为这些产品和服务比自己兜里的美元更有价值,通过自愿交易来获得这些产品和服务。

杰夫·贝索斯并没有带着他的野蛮团伙在全国各地游荡,要么和他做生意,要么就索你的命。没有发生需要“回馈”作为补偿的掠夺行为。相反,创新者和企业家——包括被嘲笑的亿万富翁阶层——正在为我们创造巨大的价值,不仅通过提供商品和服务,而且还通过创造就业机会,让我们能够谋生。

 有义务“回馈”和为“更大的善”服务的概念也导致了社会当中更刻毒的怨恨,并最终导致了不道德的政策。当我们接受了成功者有义务“回馈”我们并服务于一个轮廓模糊的“更大的善”的想法时,我们就会开始憎恨创新者,因为他们没有以我们希望的方式“回馈”。“回馈”太少了,给错了对象,对于什么是“更大的善”理解错了,当然还有人抱怨说为什么不给我。

这种情况不断恶化,直到我们求助于我们的共同代理人——政府,并要求它使用武力夺取成功者的财富,并以我们认为最好的方式将其“归还”,为我们理解中“更大的善”服务,侵犯成功者的权利,使政府偏离其应有的角色。

社会,如果建立在冲天怨气和以“更大的善”为借口掠夺成功者的基础上,就会从内部崩溃。如果你想实时看到这一现象,看看加利福尼亚州在发生的事情。由于繁重的法规和税收,创新者如惊弓之鸟般纷纷逃离。

因此,与其要求企业家和创新者“回馈”,并在他们没有按照我们喜欢的方式使用其财富时怨恨他们,不如让我们努力表达一些感激之情。

让我们认识到杰夫·贝佐斯、史蒂夫·乔布斯和埃隆·马斯克为我们和社会创造的巨大价值。当他们创造了下一个亚马逊,下一部智能手机,或开设了下一家创造成千上万工作岗位的工厂时,他们给我们带来了更高的生活质量。

他们不必被迫去帮助社会。他们已经在给社会巨大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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